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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某单位园林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方式:在我司指定网站(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领取操作手册”。
1.3 工程规模:选取工程施工单位1家,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建设任务,自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至合作明确的建设内容全部验收移交并保修完成为止。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1.4 采购范围:宜宾某单位园林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内容(含补遗、修改文件等)为准]。
2.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同时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4.本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