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4月13日公布的“盐环罚字【202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被处以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亚新体育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根据上级推送,于2023年3月13日对2023年2月14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联合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河北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案的行为立案调查。已查明,河北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氨氮、总氮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及《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7日。
天眼查网站显示,河北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冯顺,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学苑路70号红石原著小区3-1-1403,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压力管道除外)、亚新体育市政工程、亚新体育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