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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3-06-28 13:41:36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6月25日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九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荣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存在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其第一批次解除限售比例按0.6系数实施解锁;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上述已授予但未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各股东方推荐,提名钟文腾先生、皮银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43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李荣初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钟文腾,男,196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1980年9月-1984年7月福州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习;1984年8月-1987年4月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信号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87年4月-1988年4月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助工;1988年4月-1991年4月航空航天工业部二院二十三所工程师;1991年4月-1996年5月香港华科电子公司工程师;1996年5月-1997年5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高级工程师;1997年5月-1999年6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接收系统与微波混合集成事业部副主任;1999年6月-2002年9月航天机电集团二院二十三所接收系统与微波混合集成事业部副主任;2002年9月-2003年6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接收系统与微波混合集成事业部主任;2003年6月-2009年9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副所长;2009年9月-2015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副所长、总会计师;2015年5月-2016年3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三级专务;2016年3月-至今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二级专务;2021年5月-2021年10月世纪卫星、浙江院公司董事;2021年10月-2023年3月世纪卫星、浙江院公司董事,六九九厂、八一厂监事会主席;2023年3月-至今世纪卫星董事,六九九厂、八一厂监事会主席。

  皮银林,男,1970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江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1993年7月-2006年9月中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信贷部经理助理;2006年9月-2008年1月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公司财务部财务负责人;2008年1月-2013年12月北京中汽华世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九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推举出了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普通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各股东方推荐,提名钟文腾先生、皮银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监事会普通监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人选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钟文腾,男,196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1980年9月-1984年7月福州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习;1984年8月-1987年4月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信号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87年4月-1988年4月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助工;1988年4月-1991年4月航空航天工业部二院二十三所工程师;1991年4月-1996年5月香港华科电子公司工程师;1996年5月-1997年5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高级工程师;1997年5月-1999年6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接收系统与微波混合集成事业部副主任;1999年6月-2002年9月航天机电集团二院二十三所接收系统与微波混合集成事业部副主任;2002年9月-2003年6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接收系统与微波混合集成事业部主任;2003年6月-2009年9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副所长;2009年9月-2015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副所长、总会计师;2015年5月-2016年3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三级专务;2016年3月-至今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二级专务;2021年5月-2021年10月世纪卫星、浙江院公司董事;2021年10月-2023年3月世纪卫星、浙江院公司董事,六九九厂、八一厂监事会主席;2023年3月-至今世纪卫星董事,六九九厂、八一厂监事会主席。

  皮银林,男,1970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江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1993年7月-2006年9月中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信贷部经理助理;2006年9月-2008年1月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公司财务部财务负责人;2008年1月-2013年12月北京中汽华世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的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0年12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7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2月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1月21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人数为121人,登记数量为1,057.7068万股,首期授予价格为8.54元/股。

  7.2021年12月9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19人,登记预留授予数量163.94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8.36元/股。

  9.2021年12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31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10.2022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对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6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1.2022年9月28日,航天长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有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9月28日,航天长峰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13.2022年10月14日,航天长峰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2年10月1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明确公司债权人有权于该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示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要求。

  15.2023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对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6.2023年3月22日,航天长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3年6月25日,公司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有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50,426,80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583,717.28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36-0.079=8.281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6月25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50,426,80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583,717.28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165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33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要求、《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1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0.2320万股,预留授予的18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9830万股。

  此外,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解除限售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所在单位考核结果为A,故第一批次解除限售比例按0.6系数实施解锁,其余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8,072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36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281元/股。

  公司董事肖海潮先生、苏子华先生为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公告》(2023-041号公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经各股东方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提名肖海潮先生、苏子华先生、代斌先生、陈广才先生、何建平先生、邱旭阳先生、王本哲先生、惠汝太先生、王宗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本哲先生、惠汝太先生、王宗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选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进行。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42号公告)。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号公告)。

  肖海潮,男,籍贯陕西省西安市,1968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研究员。1990年7月-1994年6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四室技术员;1994年6月-1998年5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广播通讯工程工程师;1998年5月-2004年4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04年4月-2007年8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通讯设备事业部党支部书记、主任;2007年8月-2011年11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通讯设备事业部主任;2011年11月-2015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副所长;2015年5月-2016年8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16年8月-2017年8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二院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7月-2019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19年5月-2020年7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2019年11月-2020年1月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7月-至今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9月-2021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苏子华,男,籍贯河北省丰润县,1980年5月出生,2008年2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医学物理与生物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2004年9月-2008年2月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医学物理与生物工程专业博士学生(硕博连读);2008年2月-2009年2月深圳迈瑞公司北京研究院超声部门研究员;2009年2月-2011年10月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10月-2014年10月通用电气生命科学公司高端应用部经理;2014年10月-2016年4月通用电气医疗公司首席科学家;2016年4月-2019年11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代斌,男,籍贯湖南省浏阳市,1964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国,航空航天部第七一所系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1982年9月-1987年7月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生;1987年9月-1990年7月航空航天部第七一所系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生;1990年7月-1992年5月国家航天办应用卫星与卫星应用规划论证研究室;1992年5月-1994年7月航空航天部系统工程司卫星应用处主任科员;1994年7月-1995年7月航天工业总公司民品部卫星应用处主任科员;1995年7月-1999年7月航天工业总公司民品局投资管理中心主任科员;1999年7月-2001年9月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航天产品管理处副处长;2001年9月-2002年9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航天产品管理处副处长;2002年9月-2005年3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生产处副处长;2005年3月-2006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批生产及综合处副处长;2006年5月-2009年7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批生产及综合处处长;2009年7月-2011年1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批生产及售后服务处处长;2011年1月-2012年4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二院二八三厂副厂长;2012年4月-2017年12月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2020年8月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二级专务;2020年8月-至今北京新风航天装备有限公司二级专务;2023年3月-至今世纪卫星、浙江院公司、六九九厂董事。

  陈广才,男,籍贯安徽省霍邱,1969年3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国,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研究员。1987年9月-1992年7月上海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生;1992年7月-2001年9月航天机电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处;2001年9月-2005年10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2005年10月-2009年1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副处长;2009年1月-2010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处长;2010年5月-2012年10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综合计划处处长;2012年10月-2015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副部长;2015年5月-2018年3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8年3月-2018年10月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8年10月-2019年12月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至今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级专务;2021年1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建平,男,籍贯浙江省绍兴市,1965年2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汉族,2009年12月加入中国,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81年9月-1985年7月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1985年8月-1990年9月地质矿产部矿床地质研究所技术员;1990年9月-2002年6月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金谷电子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6月-2003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二院七六所财务部部长;2003年5月-2006年2月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2009年12月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2010年8月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0年8月-2011年8月集团公司二院民用产业研发中心筹备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8月-2016年4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2013年7月-2016年4月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6年4月-2019年11月航天长峰朝阳电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六所总会计师;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邱旭阳,男,籍贯湖北省襄阳市,1970年8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毕业,研究员。1988.09-1992.07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本科生;1992.09-1995.06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2004年12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二室;2004年12月-2010年3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六室副主任;2010年3月-2011年5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六室主任;2011年5月-2011年6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装备技术研究室主任;2011年6月-2012年3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民品项目总师兼装备技术研究室主任;2012年3月-至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科技委副主任、所民品项目总师;2021年1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本哲,男,1959年9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曾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集中在会计理论与实务领域、会计制度设计等。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惠汝太,男,1951年1月生,1975年毕业于山东医学院医疗系,1977年-1978年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科进修,1979年-1982年考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高血压专业攻读硕士学位,毕业留院担任心内科主治医师,1987年-1992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临床医学研究所攻读临床科学博士学位,1993年-1996年在美国NIH进行博士后训练。1997年回国,在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先后担任心内科副主任、副院长职务。现任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高血压诊治中心主任,中-德分子医学研究室主任,教育部心血管病基因与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暨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心脏研究会中国分会主席、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宗玉,男,1963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首批诉讼志愿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集中在经济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推举出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提名肖海潮先生、苏子华先生、代斌先生、陈广才先生、何建平先生、邱旭阳先生、王本哲先生、惠汝太先生、王宗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本哲先生、惠汝太先生、王宗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本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选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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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肖海潮,男,籍贯陕西省西安市,1968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研究员。1990年7月-1994年6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四室技术员;1994年6月-1998年5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广播通讯工程工程师;1998年5月-2004年4月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23所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04年4月-2007年8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通讯设备事业部党支部书记、主任;2007年8月-2011年11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通讯设备事业部主任;2011年11月-2015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副所长;2015年5月-2016年8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16年8月-2017年8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二院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7月-2019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19年5月-2020年7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2019年11月-2020年1月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7月-至今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9月-2021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苏子华,男,籍贯河北省丰润县,1980年5月出生,2008年2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医学物理与生物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2004年9月-2008年2月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医学物理与生物工程专业博士学生(硕博连读);2008年2月-2009年2月深圳迈瑞公司北京研究院超声部门研究员;2009年2月-2011年10月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10月-2014年10月通用电气生命科学公司高端应用部经理;2014年10月-2016年4月通用电气医疗公司首席科学家;2016年4月-2019年11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代斌,男,籍贯湖南省浏阳市,1964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国,航空航天部第七一所系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1982年9月-1987年7月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生;1987年9月-1990年7月航空航天部第七一所系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生;1990年7月-1992年5月国家航天办应用卫星与卫星应用规划论证研究室;1992年5月-1994年7月航空航天部系统工程司卫星应用处主任科员;1994年7月-1995年7月航天工业总公司民品部卫星应用处主任科员;1995年7月-1999年7月航天工业总公司民品局投资管理中心主任科员;1999年7月-2001年9月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航天产品管理处副处长;2001年9月-2002年9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航天产品管理处副处长;2002年9月-2005年3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生产处副处长;2005年3月-2006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批生产及综合处副处长;2006年5月-2009年7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批生产及综合处处长;2009年7月-2011年1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批生产及售后服务处处长;2011年1月-2012年4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二院二八三厂副厂长;2012年4月-2017年12月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2020年8月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二级专务;2020年8月-至今北京新风航天装备有限公司二级专务;2023年3月-至今世纪卫星、浙江院公司、六九九厂董事。

  陈广才,男,籍贯安徽省霍邱,1969年3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国,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研究员。1987年9月-1992年7月上海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生;1992年7月-2001年9月航天机电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处;2001年9月-2005年10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2005年10月-2009年1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副处长;2009年1月-2010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处长;2010年5月-2012年10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综合计划处处长;2012年10月-2015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副部长;2015年5月-2018年3月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8年3月-2018年10月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8年10月-2019年12月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至今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级专务;2021年1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建平,男,籍贯浙江省绍兴市,1965年2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汉族,2009年12月加入中国,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81年9月-1985年7月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1985年8月-1990年9月地质矿产部矿床地质研究所技术员;1990年9月-2002年6月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金谷电子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6月-2003年5月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二院七六所财务部部长;2003年5月-2006年2月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2009年12月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2010年8月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0年8月-2011年8月集团公司二院民用产业研发中心筹备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8月-2016年4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2013年7月-2016年4月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6年4月-2019年11月航天长峰朝阳电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六所总会计师;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邱旭阳,男,籍贯湖北省襄阳市,1970年8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毕业,研究员。1988.09-1992.07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本科生;1992.09-1995.06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2004年12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二室;2004年12月-2010年3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六室副主任;2010年3月-2011年5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六室主任;2011年5月-2011年6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装备技术研究室主任;2011年6月-2012年3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民品项目总师兼装备技术研究室主任;2012年3月-至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六所科技委副主任、所民品项目总师;2021年12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本哲,男,1959年9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曾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集中在会计理论与实务领域、会计制度设计等。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惠汝太,男,1951年1月生,1975年毕业于山东医学院医疗系,1977年-1978年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科进修,1979年-1982年考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高血压专业攻读硕士学位,毕业留院担任心内科主治医师,1987年-1992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临床医学研究所攻读临床科学博士学位,1993年-1996年在美国NIH进行博士后训练。1997年回国,在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先后担任心内科副主任、副院长职务。现任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高血压诊治中心主任,中-德分子医学研究室主任,教育部心血管病基因与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暨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心脏研究会中国分会主席、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宗玉,男,1963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首批诉讼志愿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集中在经济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九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3年6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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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线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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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0]86号)、《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资商字[2021]20号)等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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